2006年11月7日至10日 中国?北京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政府指导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 主办单位: 世界能源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世界石油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 北京中油奥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寰中安能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美国克劳斯公司 主题: 珍惜资源,提高能效, 重视与自然的和谐,创建节能型社会 能源问题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中国是世界能源生产大国,也是能源消费大国。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需求增长强劲。中国政府提出,缓解能源供给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必须立足国内,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贯彻"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制定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同时,制定了"十一五"和今后一个时期节能目标:2010年每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到2020年年均节能率3%,累计节能14亿吨标准煤。大力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用和民用等重点领域的节能。 为推动中国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扩大国际交流,促进能源领域的国际合作,世界能源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世界石油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将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成功举办"2005中国国际能源博览会"的基础上,于2006年11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2006中国国际能源博览会"。 "2006中国国际能源博览会"将设立"石油天然气和石油化工展览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和"煤炭电力与工业节能展览会"三个专业展览会,旨在突出"石油天然气仍是二十一世纪一次性能源消费的主体"、"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动可持续发展"、"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创建节能型社会"三个主体概念。通过博览会,促进全球能源对话与合作,共同维护能源安全和能源市场稳定,为国际经济增长营造充足、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环境。 展出内容: 石油天然气: 1、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和设备 2、 深海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和设备 3、 炼油和石油化工技术和设备 4、 石油、天然气生产、加工和运输领域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 5、 安全和环保技术和设备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 太阳能:太阳能供热、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电池等 2、 风力发电技术和设备 3、 生物质能:生物燃料、沼气开发利用等 4、 煤层气和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技术和设备 5、 替代燃料:甲醇、乙醇汽油和柴油、氢燃料电池等 电力: 1、 发电机组:水电设备、燃气轮机、柴油汽油天然气发电机 2、 输配电技术和设备 3、 电网自动化技术和设备 煤炭: 1、 矿山机械设备:采矿、施工、洗选和运输设备 2、 安全防护和环保技术设备 3、 粉体加工技术设备 4、 煤炭节能燃烧技术和设备 5、 清洁煤的加工处理技术和设备 节能: 1、 通用节能机电设备:工业锅炉、炉窑、电动机、风机、变压器、泵、阀门、压缩机、制冷空调、电焊机、电机变频技术设备等 2、 建筑节能:节能建筑物的设计和建筑材料、低耗能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材料、建筑物供热和空调系统的节能降耗技术和设备等 3、 交通运输:经济型、环保、电动、燃气、太阳能、氢能、小排量汽车 4、 商用和民用节能:节能家电产品、节能办公用品、节能照明系统等 能源工业与环境保护: 1、 工业水处理技术与设备 2、 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设备 3、 工业废气净化、除尘、脱硫技术与设备 4、 废旧电池处理和环保技术与设备 持续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能源领域的深刻变革必将为国内外企业带来巨大商机。我们希望通过本次博览会,让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本着"以诚相待、加强沟通、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加强能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为何选择2006中国国际能源博览会: 中国境内涵盖能源产业各个领域和具有权威性的国际能源博览会; 在中国发改委能源局指导下,与国内外能源界广泛合作的博览会; 根据能源领域的不同产业,设立了相应的专业展览会,以便集中展示和方便观众参观;为促进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将组织筹备国际能源论坛及各种形式的交流会、推介会和招商会等;通过参展,您将有机会与国内外能源界的高层管理人员、知名学者等进行广泛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同期举办的第三届"中国-蒙特尔能源圆桌会议"将有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几百名代表参加会议,包括国际能源署、OPEC、国际天然气联盟、国际能源论坛、以及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的官员和国际性能源公司的高层代表等参观博览会; 真正面向客户营销先进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良机。具有强大的能源专业观众群体,预计将组织3万名专业观众参观博览会,包括了政府主管部门、国际能源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高级官员,中国省市自治区政府管理部门的官员、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的著名专家学者, 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能源公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机械设备生产厂家、科研教育机构、服务咨询、商务运作和金融机构等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专家,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科研、经贸人员等; 国内外媒体聚焦的盛会。博览会将联合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网络等媒体,为参展企业和其技术、装备、产品提供广泛的宣传。 "2005中国国际能源博览会"得到了中外广大能源企业及行业协会和政府的积极参与与支持,有来自包括美国、新西兰、德国、英国、日本、法国、加拿大、沙特、科威特、墨西哥、西班牙、丹麦等国内外的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煤炭、能源环保、商用及民用节能企业参加了展览,国际展商约占41.8%。同时展会吸引了能源领域近3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观众参观。展会期间共达成20余项合作意向,有部分中外展商参展期间就预订了2006年的展位。 诚挚欢迎参加本届博览会 费用标准: 室内标准展位: 8000元人民币/标准展位/展期(3米×3米,9平方米) 包括:9平方米展地、三面或二面展墙、地毯、1个咨询台、2把椅子、2盏照明灯、1个220?电源插座、楣板、展馆照明、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和现场管理服务。 室内光地:800元人民币/平方米/展期(36平方米起租) 室外光地:350元人民币/平方米/展期(50平方米起租) 参展方法: 参展单位请按要求填写所附"参展协议"的所有内容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收到"参展协议"后,经确认金额和展台位置,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后向参展单位发出确认函,当承办单位收到参展单位款项时"参展协议"生效。 本次博览会将本着先报名先付款优先安排展位的原则安排展位。为了保证博览会的整体形象,承办单位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并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 付款方式: 参展单位须在收到承办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参展协议"后,1周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参展费用。如未能按要求和金额支付参展费用,承办单位将不保障所确认的展位。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8278226 62081848 62366831 传 真:010-88278226 62080042 62062017 Email : energychin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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