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9月20日公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在未来五年内,受北京市民广泛关注的燃气、供暖、自来水等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在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及各类企业营业用水基本用量的基础上,将逐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适当提高水资源费征收的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力度。 在燃气价格改革方面,将建立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商品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的机制,对天然气管网输费实行容量费和使用费两部制管理。适时放开民用计划内液化气的销售价格。 “十一五”期间,北京还将逐步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逐步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建立市场准入与监管机制,引导和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进入供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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